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会业务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际所需资金,我们编制了2015年部门预算。现将预算编制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员结构
我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财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目前现有在编在职人员3人,财政全额供给3人。
二、公务车辆:
公务小汽车1辆。
三、收支预算
2015年预计我单位支出总计603220元,其中基本支出253220元,项目支出350000元。
四、收入编报说明
正常经费拨款:603220元。一是人员经费253220元;二是专项预算安排350000元。
五、基本支出填报说明
(一)人员经费支出253220元。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4975元,按编办、人事局的批复,我单位财政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现有在职人员3人,基本工资53028元,津补贴97446元,奖金4419元,基本医疗保险费9028元,生育保险金1053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57元。是住房公积金18057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70188元。按3人编制及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我单位一般公务费30000元,小车费20000元,福利、工会及教育经费9028元(分别为基本工资的2.5%、2%、1.5%)、在职女职工卫生费240元、其他10920元。
(二)项目支出350000元。
专项预算安排350000元。
六、项目支出编报说明
根据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2015年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申报项目经费支出3笔,总金额3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项目经费有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红会“三献”工作经费15万元(含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经费);
2、救灾物资运输5万元;
3.红十字会培训工作15万元.
黄冈市红十字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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