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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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黄冈市红十字会是主管全市红十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业务部2个职能科室,下设黄冈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2014年决算单位由黄冈市红十字会独立构成,不包含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
(二)人员结构
根据市编办(黄机编【2014】11号和黄机编【2014】20号)文件的批复,我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备灾救灾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目前现有行政在编在职人员3人,其中正县级领导1人,副县级领导1人,正科级1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指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开展全市性活动,推进黄冈红十字会各县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受害者实施救助。
3、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资料库的建设,以及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4、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根据《中国红十字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
6、宣传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7、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与红十字国际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建立关系、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8、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交流与合作。
9、完成市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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