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2/16 |
|
一、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黄冈市红十字会是主管全市红十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业务部2个职能科室,下设黄冈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二) 人员结构
根据市编办(黄机编【2014】11号和黄机编【2014】20号)文件的批复,我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备灾救灾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目前现有行政在编在职人员3人,事业在编在职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
二、 主要职能职责
1、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及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4、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5、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7、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