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按照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会业务承担的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际所需资金,我们编制了2016年部门预算。现将预算编制及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员结构
我单位核定编制8人(其中:财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目前现有在编在职人员6人,财政全额供给6人。
二、公务车辆:
公务小汽车1辆。
三、收支预算
2016年预计我单位支出总计807761元,其中基本支出457761元,项目支出350000元。
四、收入编报说明
正常经费拨款:807761元。一是人员经费457761元;二是专项预算安排350000元。
五、基本支出填报说明
(一)人员经费支出457761元。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14884元,按编办、人事局的批复,我单位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人,现行政编在职人员3人,事业编在职人员3人;在职人员工资107760元,津补贴97446元,奖金5467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79446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2772元,生育保险金1993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158元。是住房公积金34158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19元。一般公务费60000元,小车费20000元,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17079元,在职女同志卫生费720元,其他10920元。
(二)项目支出350000元。
专项预算安排350000元。
六、项目支出编报说明
根据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圆满完成2016年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特申报项目经费支出3笔,总金额3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项目经费有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红会“三献”工作经费15万元(含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经费);
2、救灾物资运输5万元;
3.红十字会培训工作15万元.
黄冈市红十字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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