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为机关党组织办实事、解难题,现结合本单位实际,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抓好机关党员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制定支部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红十字会职能,组织学习红十字相关知识,并做好学习记录,带头讲党课。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四、开展庆祝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认真推选优秀党员,增强示范导向作用。
五、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开展传统教育,参观廉政展,筑牢党员身份意识。
六、积极组织支部党员参加第五党建区党建活动,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七、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
八、认真落实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制度。定期向党组汇报支部党建等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年终向全体党员作党建述职,并接受评议。
以上承诺进行公开,请本机关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
支部书记:李伦
2019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