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最新推荐:
您现在的位置: 黄冈市红十字会 >> 专题专栏 >> 党风廉政建设 >> 正文
市红十字会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市红十字会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20

    9月20日,市红十字会党组集中开展传达全市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大会精神,学习新修订《条例》,会议由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梁少安同志传达,贯彻了黄主责文[2018]4号、黄纪文[2018]3号文件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了《条例》;10月8日,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了支部学习,将学习《条例》纳入了“十进十建”学习内容; 10月11日、18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开展了学习讨论。

    学习讨论会上,党组成员、副会长李伦发言提出要高度重视学习《条例》对工作重要性,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内容,按照条例开展纪律监督;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郭荣琳同志发言,《条例》在党组工作方方面面进行了规范,界线明确,要不断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纪律,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

    梁少安强调纪律条例市对每一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要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纪律意识、明确纪律戒线、明确对自己的要求。打消“四个不良观念”,一是学不学无所谓的观念,二是不坚持原则搞变通的观念,三是心存侥幸的观念,四是说得好却不做到。要通过学习《条例》,提高规矩意识、规范自己、保护自己。